《澧县县长质量暂行奖管理办法》的政策解读
一、制定背景和依据
为推进质量强县战略,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,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,提升产品、工程、服务和环境等领域质量水平,增强我县综合竞争力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湘政办发〔2021〕34号)《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〈常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常政办发〔2021〕27号)等有关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办法》共有十个章节,三十四条。
第一章:总则。阐述了县长质量奖设定的目的、意义及评选频次。
第二章:组织领导。明确县长质量的评审机构及职责。
第三章:申报和受理。明确申报条件及对象。
第四章:评审标准。明确县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。
第五章:评审程序。明确县长质量奖的评审程序。
第六章:奖励。明确奖励及资金保障。
第七章:监督管理。明确评审纪律和对获奖单位的后续监管要求。
第八章:异议处理。明确对县长质量奖评审结果的异议处理。
第九章:推广与分享。明确县长质量奖获奖组织的宣传推广义务。
第十章:附则。明确本办法的生效时间与解释单位。
三、文件执行
本暂行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24日起执行。
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4月27日
政策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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